工商总局日前会同商务部、财政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提出意见,计划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办主体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二手车违法行为;同时,优化市场环境,在二手车经营企业登记、税收、车辆转移登记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是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建立和完善车辆的索证索票制度,亮照、亮证经营,依法纳税,明码标价,规范使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三是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查处非法销售应报废车辆、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偷逃税收,以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严防走私、非法拼装、盗抢的车辆上市销售。
四是将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企业纳入政府部门的诚信建设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行业风尚。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和机制,创造条件,方便二手车在全国范围内流通。
“现在二手车市场很少能做到明码标价。”业内人士告诉中国二手车城,一方面部分消费者习惯“议价”,另一方面,不少经营者存在标价虚高或恶性竞争的情况,使多数消费者期望的明码标价尚未推广。意见要求,二手车经营企业须如实提供车辆在使用、维修、事故、保险,以及行驶公里数、报废期限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和信息。二手车买卖流程要规范化、制度化,企业须亮证经营,明码标价。
为拉动汽车消费,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今后,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的准入条件,二手车鉴定评估的技术标准将做进一步规范。七部门将优化市场环境,对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在登记、税收、车辆转移登记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二手车违法行为。此外,意见要求将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企业纳入政府部门的诚信建设体系,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和机制,创造条件,方便二手车在全国范围内流通。
关键词:二手车
- 评论信息车友评论:已有条评论,共人参与,点击查看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