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年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正式通过并即将在明年1月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同时,有一份有关于汽车召回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美国共进行了592次召回,召回汽车数量达到1547万辆,是新车销量的1.2倍。
而去年中国汽车销量为1850万辆,在85次召回中,共召回了183万辆汽车,仅占新车销量的1/10,召回情况相差巨大。为此,专家表示有话说。
通过提升召回制度的法律层级,目的是扩大汽车召回产品范围,加大生产经营者隐瞒缺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扩大了汽车生产者产品安全责任和信息报告义务,强化了主管部门的缺陷调查权。
明年是《条例》实施的元年,在质检总局召回专家看来,中国汽车产品召回任重道远,应在水平上追赶美国。
专家表示,相比进口车型,自主品牌车型召回的次数和数量偏低。“虽然眼睛不能仅盯着自主品牌看,但中国汽车生产者的召回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应该加强”。该专家表示。对于明年自主品牌的召回次数是否会明显增加,该专家表示“不好预测,毕竟‘条例’的出台是为了鼓励全中国汽车企业共同承担社会责任,而不是看谁召回的数量和次数多”。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因此,尽管召回与“三包”在汽车修理、退换环节的最终执行方式上较为接近,但适用范围明显不同。通常,不涉及安全问题的个案属“三包”责任范围。
正确认识召回
王琰表示,每台车都可能存在缺陷,召回是厂家对用户安全负责的体现。公众与汽车用户应配合主管部门的缺陷调查、汽车生产者的召回维修,积极向主管部门投诉,“投诉缺陷就是互相帮助”。
关键词:汽车召回,缺陷汽车,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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