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籍男子谭某为省过路费,将14座客车黄色牌照擅自改为7座小车蓝色牌照,并伪造了车牌和行驶证。谭某因使用伪造、变造车辆通行卡少交车辆通行费,涉嫌诈骗,他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家住广安武胜的谭某在当地成立了一间驾校,因广安只要一个考场,大部分学员选择在南充考试。为了方便接送学员,谭某便在2015年11月购买了一辆二手的14座客运中巴。听朋友说,蓝牌车辆可以比黄牌车辆少缴纳至少一半过路费(14座中巴属于黄牌车辆)。谭某心中便有了主意。
谭某花了3000元在路边办了一个蓝牌的假行驶证和假车牌,拿假的行驶证到驾校旁边的银行去办理了一张ETC卡。经谭某高速公路上行驶了几次,发现没有任何问题,随后将蓝色车牌取下来,悬挂自己同号码的黄色车牌出入高速公路,并通过这种方式躲过了很多过路费。
后投机取巧的违法行为被民警识破,据统计,2015 年 11 月 24日至2016年7月5日,谭某以虚假的车辆信息通过ETC通道有221次,累计少缴纳6600元的过路费。
目前,谭某已被送往南充市看守所。因使用伪造、变造车辆通行卡少交车辆通行费,已涉嫌诈骗,或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键词:改车辆类别,判刑,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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