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6日上午10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拍卖二手车一辆。
本公司受天台县人民法院委托,经工商局第331023-2013-0066号备案,定于2013年11月6日上午10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拍卖下列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况、起拍价及保证金:
1、赣CL1481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一辆,初始登记日期为2009年9月24日。起拍价1.8万元,保证金5000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设保留价,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三、报名时间、地点:竞买人必须在2013年11月4日前缴纳保证金(开户行:天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帐号:201000085674622)。并将缴款凭证送至天台法院开具收据,持法院收据、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11月5日前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拍卖结束,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展示时间、地点:自2013年11月3日至4日下午4时止,1号标的天台白鹤镇停车场 。
五、与标的相关的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 88829331 88829353 88829330(传真)监督电话:81309111(法院)83882419(工商)
关键词:二手货车,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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