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

二手车 > 汽车新闻 > 上海 > 二手车买卖合同渐完善

二手车买卖合同渐完善

2013-04-01 10:18:53责任编辑:二手车城点击次数:查看评论我要投稿

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上海市商务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二手车交易行为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买卖二手车合同应标明交易构成。

  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上海市商务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二手车交易行为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条例明确规定,二手车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中,应当清晰标明交易车辆的价格构成,包括车辆成交价格、车辆额度转让价格和相关交易费用。

  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明确,制定《若干意见》是为了加强本市二手车(旧机动车)交易行为管理,规范交易市场秩序,抑制二手车存量额度转让价格异常波动。

  事实上,早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市交通港口局局长孙建平就曾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公布二手车牌转让的手续费,这样,大家就可以知道二手车牌交易转让中,中间人赚取了多少利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车辆额度的炒作行为起到抑制作用。

  根据《若干意见》规定,交易市场在办理二手车交易手续时,应当严格审核二手车的买卖合同,其中车辆额度转让价格不得超过最近一次新增私车额度拍卖平均价格。新增私车额度拍卖平均价格,由市二手车行业协会于拍卖后第一个工作日在网上统一公布。

  同时,进一步加强上海二手车交易合同的监管,对符合规定的交易合同,由交易市场在合同上加盖“合同审核”章。对不符合规定的交易合同,应当予以纠正,并在纠正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交易市场在进行机动车辆转移登记初审和登录环节中,应当将交易车辆的价格构成作为检查和登录的重要事项;对已经交易市场合同审核并加盖“合同审核”章的,应当完整、准确地将交易车辆的价格信息全面登录,以备查证。

  《若干意见》的出台不知对二手车市场有什么影响我们将继续报道。

关键词:二手车市场,上海二手车市场,二手车买卖

二手车城二维码
评论信息车友评论:已有条评论,共人参与,点击查看
验证码:
关注我们
手机客服端
手机客户端
免费下载 免费发布
海量车源 随时交易
官方微信平台
扫描二维码 立即分享互动
惊爆优惠等你来拿!
联系我们
电话
7x24小时咨询热线
0592-2350333
厦门中营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459号  闽ICP备05011412号   copyright ©2004 - 2017 cn2ch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二手车城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