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一直是车市政策执行的先锋,各种政策的颁布与实施都是在京率先实施,京城的各种通知也是频繁贴出。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昨日记者从北京发回的最新通知。
15日,北京市缓解拥堵网站发布通知,下周六将是新政前已付款的小客车办理手续的最后期限,原期限为3月31日。预订备案车仍以确认书上的时间为准。
通知中指出,单位或个人凭2010年12月23日(含)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上牌登记注册或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3日(含),过期不予办理。在去年的通知中,已付款的小客车办理手续的期限是3月31日。个人预订备案小客车仍以确认书上的时间为准。审核确认书上的有效日期为7月16日。
另外,凭虚假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的,经有关部门审定后,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已办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机动车登记,收回牌照。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造假行为的经销商,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并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温馨提示:
去年12月23日(含)前已付款并获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办理缴纳车购税、上牌登记注册的最后期限为4月23日。
去年12月23日(含)前已付款并获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最后期限为4月23日。
去年12月23日(含)前交纳订金预订备案小客车的,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以审核确认书上的时间为准,最后期限为7月16日。
原本已经过了最后期限,看来政策也有人性化的一面,笔者希望还没有办理手续的购车者要抓紧时间了。到下周六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还是赶紧把手续给办理了,以免事后再去办理更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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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北京,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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