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长春市商务局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办公室了解到,自长春市商务局开始受理汽车“以旧换新”业务以来,共计登记车辆800辆,通过审批290辆。
2009年年底,国家两部委宣布上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金额,由原来的最高补贴6000元上调至最高18000元,金额上调后,市场效果极佳,消费者换购意愿强烈。国家商务部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15日,全国办理以旧换新补贴的汽车共计2.96万辆,补贴金额3.53亿元。
适时推出的以旧换新政策很大程度激发了人们的购车热情。
去年的以旧换新金额是3000元至6000元,有很多消费者觉得金额太低,不如将车送到二手车交易市场。以一辆13年的捷达为例,在二手市场能卖2万元左右,与原来以旧换新的补贴金额差距过大,而新政出台之后,这辆捷达以旧换新的金额就可达到18000元,这与二手车交易的价格相当,同时又省去了交易的风险和麻烦,因此,消费者开始更倾向于“以旧换新”。这一变化为新车交易带来了不小的商机,以旧换新的购车者甚至只需花上不到2万元就可以购置一辆新车,非常划算。
有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有200多万辆车达到报废年限,报废回收的只有近50万辆,其它报废车正在中国各地“高危”行驶。此次以旧换新政策的调整,调动了消费者的购车热情,对扩大内需、保护环境、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
自政策调整以来,中国各省市都有良好的表现。江苏省办理以旧换新补贴的汽车4136辆,占中国的14%;发放补贴金额5142.8万元,占中国的14.6%,两项指标均居全国第一,拉动新车消费超过5亿元。天津市汽车以旧换新总量超过了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拉动新车消费额超过了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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