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频道

二手车 > 汽车新闻 > 行业政策 > 保监会: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

保监会: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

2008-04-24 10:33:07责任编辑:点击次数:查看评论我要投稿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中国保监会日前回复山东保监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与交强险业务有关问题的请示》指出,投保人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保监会表示,纳税人拒绝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应及时报告 地方税务机关处理,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处理。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交强险,保监会,车船税,保险公司,保险机构

二手车城二维码
评论信息车友评论:已有条评论,共人参与,点击查看
验证码:
关注我们
手机客服端
手机客户端
免费下载 免费发布
海量车源 随时交易
官方微信平台
扫描二维码 立即分享互动
惊爆优惠等你来拿!
联系我们
电话
7x24小时咨询热线
0592-2350333
厦门中营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459号  闽ICP备05011412号   copyright ©2004 - 2017 cn2ch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二手车城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