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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周期不合格 机动车强制报废

2013-05-02 10:53:11责任编辑:二手车城点击次数:查看评论我要投稿

近期,山东出台机动车报废新规定。按此规定,连续3个周期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获悉,《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严格报废车管理措施,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据济南市交警部门相关人员介绍,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同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车辆强制报废进行了严格规定。按照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关键词:机动车,检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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