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的驾驶考试评判标准,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考生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由考生按照考试员的驾驶考试指令完成实际道路的驾驶操作。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科目三驾驶考试考核的项目都是一些将来在开车上路的过程中会碰到的细节,哪些情况会导致考试不合格呢?下面就为您一一讲解:
通用评分标准
1 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a)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b)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c)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d)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e)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f)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g)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h)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i)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j)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k)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l)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m)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n)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o)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p)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q)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r)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s)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t)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u)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v)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w)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x)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y)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z)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aa)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bb)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cc)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
dd)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
ee)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的;
ff)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关键词:科目三,驾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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