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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检测不合格汽车 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2012-02-02 11:16:13责任编辑:二手车城点击次数:查看评论我要投稿

记者1月30日从江苏省泰州市区机动车环保监测站获悉,从2012年2月1日起,新车注册须凭尾气检测合格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未列入国四标准达标车型公告的汽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另外,办理外地转入本市的汽车,参照本市新车注册登记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依据《泰州市关于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自2012年2月1日起,除低速载货汽车、挂车、摩托车和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汽油车外,其他各类机动车均实施国四标准。

2月1日起新车注册须凭尾气检测合格证明

  与此同时,在泰州市办理注册登记包括市外转入的机动车,都必须符合国四标准。办理注册登记的时间,以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在2月1日前已购车辆及本市内转让、转籍的车辆不受本次限制。

  市区机动车环保监测站站长吴宁介绍,实施国四标准,能大幅降低新车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对于国三标准,国四标准轻型汽车每辆车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50%左右,颗粒物排放降低80%以上。

  因此,泰州市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对于全市的机动车排气污染减排,有效缓解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的环境压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起到实效。

  “机动车销售企业应根据机动车国四标准实施时间组织安排销售计划,按期停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向购车者告知有关规定。此外,市民在购车时,也应该注意所选车型是否符合机动车国四标准,市民最好在购车前先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来源:中国二手车城)

关键词:尾气检测,汽车,汽车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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