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中指出,2012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为24万个,小客车指标配置比例任然以个人指标为主,其中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4%,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发布
于此同时,关于《〈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的通告也同时发布,修订后的《细则》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除了购车需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以外,细则中明确提出,北京市的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而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将会另行制定。
有效编码延长至3个月
《细则》中规定,凡是单位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将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而明年个人经摇号未取得配置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在保留期满后需要继续申请指标的,应在保留期满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确认,有效期将自动延长3个月。未在保留期满之前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申请。超过3个月未进行确认的,需重新申请才能参加摇号。
指标有效期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单位和个人如果在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未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的,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细则》中还指出,如果在2010年12月23日(含)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凡是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但未申请更新指标的,可根据《细则》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细则修改之处
此次《细则》中规定,指标配额将按年度确定,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小编总结:翘首期盼的北京市2012年度小客车配置指标终于发布了,大家除了关心配额的多少以外,还应该注意一些细节之处。其中新注册企业当年累计在北京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关键词:购车指标,有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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