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中国二手车城从车购税部门采访获悉,近日,财政部门下发了新的通知,市民于2009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车辆,可凭车购日期在12月31日前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继续享受原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市民们只要在12月31日前购买了1.6升及以下的车辆,可凭借发票,在年后仍然按照5%的优惠,办理上缴购置税。但记者采访时发现,在2009年的最后一天,购车者并没有因此而“出手”。
在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汽车购置税办理窗口,记者见到,虽然是2009年的最后一天,但前来缴税车主并不多。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在临近年底的这一段时间中,只有在前几天出现了一波车主缴税高峰,“每天能够办理500多辆汽车缴税,但随着新政策的出台,车主们只要凭节前购车发票,在元旦后仍能享受5%的购置税,又加上要过元旦了,所以来办理缴税的车主并不多。”
2009年12月31日,在多家汽车4s店,记者调查发现,虽然车主明知只要购买1.6升以下的汽车,就可享受购置税减半的优惠,但并未因此“出手”。
市民王先生表示,因为挑车时,导购员已向王先生介绍了新的购置税政策,并且只要当天购车,就可立即将发票开出来,从而享受5%的购置税,但王先生考虑再三仍然决定年后再买。“我知道如果提前把车买下来,可以比年后少缴上千元的税金,但是如果早买车其实多有不便。”王先生表示,由于12月31日是2009年的最后一天,如果购车,那么等于车辆购于2009年,“但是明天买车就不一样了,别看就差了一天,我的车可就变成了2010年购买的了,如果我以后想要把它卖掉,2009年的二手车同2010年的二手车价格可是不一样,所以还是决定2010年买吧。”王先生笑着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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