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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手车买卖合同国庆节起使用示范文本
来源:中国二手车城 作者:中国二手车城 发布时间:2007-12-2
黄金周要去转转二手车市场,不用再担心因为不懂行而落入陷阱买到问题车。昨日(29日),重庆市沙区工商分局在马家岩二手车市场召开《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会。从10月1日起,这一合同示范文本将率先在马家岩二手车市场付诸使用。

    长达五页的《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今年8月1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对消费者的权利进行了充分的保障。

  不能隐瞒旧车信息

    在第五条违约责任的第1条,就明确规定:“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而长久以来,二手车买卖过程中,最让买家头痛的,恰恰就是车辆信息的不实。出过重大车祸隐瞒不报、发动机即将面临大修等等,有了合同示范文本后,买家再不用为这些事头痛。

    合同示范文本的附件中,有一页车辆状况说明书,对是否为事故车、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都要求明确的描述。如果买家隐瞒,就是违约。

    正准备在国庆节买辆二手车的姜先生说:“我对车一点也不懂,又刚刚学到驾照,想买辆二手车来练练,又怕上当。这下好了,如果买家对车辆状况隐瞒,我就可以拿着合同去索赔。”

    10月1日起统一使用

    二手车市场内的50余名经营户参加了昨天的推行使用会。沙区分局合同科科长管用向记者介绍:“组织制订、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是工商合同监管职能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经营户们坦言,有了这份合同示范文本,感觉风险更大,责任也更重:“我们收车的时候都要多长个眼睛。”

    马家岩二手车市场已经将合同统一下载印制后提供给了经营者,对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还安排了专人指导填写。10月1日起,整个市场将统一使用《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也可自行在重庆工商红盾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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