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汽车数量越来越多,交通执法难度加大,遇到的情况也多种多样,因此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也不断的变化和完善,比如国内最近修订的交通事故处理新规就将在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让我们看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有哪些变化。
这次的交通事故处理新规有多项的调整,集中在四个方面15项新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方面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的范围加大,现在交通事故证明、适用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以及路外事故认定三类情形均纳入复核申请范围,使群众申述渠道多样化。
第二方面申请复核渠道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直接向原办案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路径,减少申述人员的申述步骤,节省时间和精力。
第三方面事故责任复核环节增加了群众的参与度,可以让行业代表、社会专家学者等人员参与,让过程更加的透明化,增加公平性。
第四方面撤去了交通事故进入司法程序不予复核的规定,要求公安交管部门把通过复核申请的结论直接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减少司法成本,更好的保障群众的利益。
这次新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主要集中在规范流程和收费,减轻群众负担上,比如以下产生的费用不再由群众负担,由公安交管部门承担。一是因事故扣押车辆所产生的停车费,但是公安通知领车,逾期产生的费用要除外,二是事故车辆的鉴定费用。
另外禁止公安交管部门制定扣留车辆停车地点,当事人可以自行呼叫救援单位移动车辆,不在强制指定。
另外公安交管部门开通多个渠道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群众可以通过app、微信、电话、短信通知处理,另外双方没意见的无伤亡事故,可以申请自行解决,缩短事故处理周期,另外交通部门可以在网上公开事故认定书措施,增加事故处理的透明度。
关键词: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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