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6日,一位11岁小男孩骑ofo共享单车,以18km/h的速度逆行撞上客车身亡。
今年3月26日,一位11岁小男孩骑ofo共享单车,以18km/h的速度,沿天潼路南侧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事发路口与上海某公司客车相撞,致使该男孩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压,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发后上海静安区交警认为,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客车驾驶员王某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然而原告方却向ofo方面索赔的7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原告把责任推到了共享自行车,认为是自行车机械锁存在不合理的漏洞,记住密码就能骑行,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对此事件,很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小黄车不该妥协,11岁小孩是偷车骑行,其次逆行、闯红灯,主要是孩子自己的错误,为什么要让别人买单?这一次我决定支持共享单车。
关键词:车祸,o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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