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在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广黔路口,发生了一起四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事故原因,是前方车辆驾驶员突踩急刹,导致后面三辆车躲闪不及,纷纷追尾。
12月8日上午,在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广黔路口,发生了一起四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事故原因,是前方车辆驾驶员突踩急刹,导致后面三辆车躲闪不及,纷纷追尾。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南岸区交巡警赶到现场。报警人魏女士告诉民警,当时车流量较大,自己看前车行驶缓慢,就踩了一脚急刹,这时突然听到砰砰几声,感觉车后有股推力让车向前挪了半米,下车一看,加上自己的轿车一共有四辆车发生追尾。民警勘查取证后,宣布了事故的责任,由于四车是相继发生追尾,系三起交通事故,均由后面的车负全责,承担与前车发生碰撞部位的损失赔偿。
这时,追尾事故的最后排越野车的驾驶员王先生表示很不服气:“明明是她一脚老刹车,她不仅不用承担责任,我们后面三辆车还要挨个赔偿前车损失。”民警向王先生解释道,因为发生追尾事故都是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应由后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由于四车受损较轻,已开往快速理赔中心进行理赔。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若后车跟车距离较小,前车若遇突发状况紧急制动,极易发生追尾事故。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时,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有情况时要提前减速,注意行车安全。
关键词:急刹,四车相撞, 后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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