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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抵制车险霸王条款

2011-03-04 10:22:49责任编辑:二手车城点击次数:查看评论我要投稿

汽车保险业也发展迅速,绝大多数车主都会给自己的爱车买份商业保险,其中不少车主给自己的车买的还是所谓的全险,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加安心,全险能给车主们带来真正的安心吗?
    目前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2亿辆左右,随着汽车产销量的大幅增长,汽车保险业也发展迅速。绝大多数车主都会给自己的爱车买份商业保险,其中不少车主给自己的车买的还是所谓的全险,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加安心,因为很多车主都认为所谓全险就是自己的车无论碰到了什么问题,都可以找保险公司全额理赔。那么,事实真的像多数车主想的那样吗,所谓的全险能给车主们带来真正的安心吗?
  
     汽车保险和我们每一位车主息息相关,或许每个人都有过报险理赔过程中的不快。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其实车险中的"无责免赔"条款属霸王条款,与《合同法》相悖。更重要的是,设定"无责免赔"条款,无疑与鼓励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的社会正面导向背离。我们每一位网友都有义务向这样的霸王条款说“不”。
    
    法律专家都认为按责任赔付的条款是不合理的,属于无效条款,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汽车保险合同中,这样的条款却依然堂而皇之的存在着。在这个条款背后隐藏着这样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个是“有责才赔”、“无责不赔”的条款无疑是在保护违法者的利益,也就是说那些在驾车过程中违法违章的司机利益能得到保障,而遵章守法的司机利益却无法得到保护;另一个是只要投保人通过法律途径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保险公司通常都会败诉,但是保险公司为何还要保留这样的条款呢?原因是主动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权益的车主比例并不多,因为很多车主并不了解这当中的问题,有的即便认为它不合理,也会觉得打官司太麻烦,所以绝大多数车主只能是忍气吞声、无奈接受。而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有责才赔”、“无责不赔”这种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虽然被法院判定为无效条款,
  
   各大保险公司其实明知其相关条款违法,但诉讼成本远远低于其在这样的霸王条款中的获得的利益。律师告诉我们,如果你适用于保险公司的"无责免赔"条款,建议到法院提起诉讼。
   

关键词:3.15,汽车保险,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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