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车”停在工地上卖
年愈半百的老庄一直靠打工为生,收入微薄。2007年9月的一天,他听小舅子说,买辆工程车去拉活,一年下来能赚两三万。
老庄动了心,找到朋友老赵,约定各出一半钱,去买辆二手工程车。
9月12日,老庄和老赵到一个工地。工地上停了一排工程车。两人看中一辆解放牌的后八轮自卸车。一番讨价还价后,车主李某答应以7.3万元的价格成交。
当两人向李某索要相关手续材料时,李某却表示没有。他说,这车是他一个月前从一个姓尹的朋友那买来的,如果要什么证明的话,只有一张对方写的转让保证书。
老庄和老赵一合计,觉得这车停在工地上光明正大地卖,应该不会有问题,就付了钱。
出于保险起见,他们也让李某写了份转让保证书。
不知情也要负刑事责任
老庄以2000元的月薪雇了个司机在工地上拉活,认为很快就能把钱赚回来。
可只过了一个星期,警察就找上门来了。9月18日,老庄被带到了派出所。民警说,他买的那辆是赃车,是别人从奉化偷来的。
为追回损失,老庄他们找到李某。可李某表示他也毫不知情,没办法退钱。等3人想去找尹某理论时,尹某早已听到风声跑了。
车子没了,钱也没了,老庄和老赵懊恼不已。民警查清事实后告诉他们:他们不仅是这起事件的受害人,也触犯了刑法。
昨天,奉化检察院对庄、赵、李、尹4人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买二手车要等看清对方手里的凭证后,再下单。”办案检察官昨天提醒说。
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是在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或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更改痕迹的情况下,购买的二手车,都可界定为购买者“明知”对方的车为赃车。
另一方面,工程车绝大多数时间在工地里跑很少上路,而上路时又多选择在夜间。有关部门缺乏有力的监管,导致二手工程车的交易市场极其混乱。
据李某说,这些工程车平日里就停在工地上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车,最多只是打个收条。
关键词:工程车,二手车,老庄,工程,工地
- 评论信息车友评论:已有条评论,共人参与,点击查看
- 验证码: